各區(qū)、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
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轉發(fā)<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滬教委基〔2023〕38號)要求,為統(tǒng)籌做好考試招生工作,現就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5月等級性考試和6月合格性考試報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時間
。ㄒ唬5月等級性考試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等級性考試科目 |
5月5日
(星期日) |
9:00-10:00 |
化學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15:30-16:30 |
物理 |
5月6日
(星期一) |
9:00-10:00 |
歷史 |
13:00-14:00 |
地理 |
15:30-16:30 |
生物學 |
。ǘ6月合格性考試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合格性考試科目 |
5月20日(星期一)
-5月24日(星期五) |
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能操作測試 |
6月28日
(星期五) |
9:00-10:00 |
化學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15:30-16:30 |
物理 |
6月29日
(星期六) |
9:00-10:00 |
歷史 |
13:00-14:00 |
地理 |
15:30-16:30 |
生物學 |
6月30日
(星期日) |
8:00起開考 |
信息技術 |
其中,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能操作測試,以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名與報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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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以下簡稱“區(qū)招考機構”)通過登錄上海市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考試管理系統(tǒng)”)組織本區(qū)普通高中在籍在讀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人員、取得初中畢業(yè)或結業(yè)證書的社會人員(以下簡稱“其他考生”)的報名和報考工作。
1.在校生報名報考
在校生報名報考和相關信息確認時間為:3月25日至3月30日。
學生通過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報考,其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tǒng)提供。各學校根據所在區(qū)安排的時間組織本校學生對報名報考信息進行確認。若學生基本信息有誤,可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提出更改申請,按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tǒng)修改要求進行更正。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參加相應科目的報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的外籍學生可自愿參加。
2.其他考生報名報考
其他考生由本人通過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完成報名報考。
網上報名:考生可于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5:00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shmeea.edu.cn)的“考試報名”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報考,報考等級考的考生選擇報名所在區(qū)時,建議與本市統(tǒng)一高考報名所在區(qū)相同。
現場確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后,須進行報名報考信息的現場確認。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確認,視為本次報名報考無效,F場確認時間為3月29日至3月30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請考生與家長持網上報名所用的有效證件和初中畢(結)業(yè)證書[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畢(結)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所在的區(qū)招考機構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現場確認地點詳見(附件1)?忌图议L應仔細核對報名報考信息確認表上的信息,并簽字確認。
首次報名參加本市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考生須先進行網上注冊,準確填寫考生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科目信息,并在線上傳本人照片,確認提交后不得更改。
完成網上報名報考和現場確認后,取得報名號,報名號是考生參加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唯一的身份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
已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考生可憑當年注冊時填寫的有效證件號或已獲得的學業(yè)考報名號登錄,登錄初始密碼為證件號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數字。如需更改系統(tǒng)內的姓名和證件號碼,須向區(qū)招考機構提供變更申請書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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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等級性考試報考要求
5月等級性考試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忌筛鶕咝U猩蠛妥陨砼d趣特長,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
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高三在校生,可直接選擇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進行報考。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其他考生若已取得相應科目的合格成績,可直接報考對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報考對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
考生報名參加本市統(tǒng)一高考當年,若同時選擇報考等級性考試,其選定的等級性考試不得超過3門科目,且均只能參加一次考試,報考后不可更換考試科目。
2. 6月合格性考試報考要求
6月合格性考試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和信息技術7門科目。其中,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含技能操作測試。
高一年級在校生可報考的合格性考試科目為:信息技術。
高二年級在校生可報考的合格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
在高一、高二年級未取得合格性考試合格成績的在校生可向其學籍所在學校申請報考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因休學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讀的學生不得參加報考。
其他考生可自愿報名參加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但無需報考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技能操作測試。
3. 其他說明
考生不得再次報考已合格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在校生若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在校就讀期間可再次參加對應科目合格性考試作為補考;若有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由所在高中學校組織補考。
其他考生若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可再次參加對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委基〔2014〕22號), 經體育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生運動員,參加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可選考6門科目(其中思想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且考試成績合格是獲得畢業(yè)證書的條件之一。國際課程班學生參加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思想政治、語文、歷史、地理科目考試且成績合格是申請畢業(yè)證書的條件之一。
所有考生完成報名報考后,學校、區(qū)統(tǒng)一打印報名報考信息確認表,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核對簽字確認,信息一經確認不得修改?忌炞趾蟮膱竺麍罂即_認表由學校、區(qū)保管備查,保存期三年。區(qū)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tǒng),統(tǒng)計本區(qū)報名、報考情況,打印報名、報考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后于4月3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三、外省市成績認定
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中招〔2022〕2號)(以下簡稱“外省市成績認定管理辦法”)規(guī)定,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須學籍轉入本市,下同),若已參加過外省市省級(含直轄市、自治區(qū),下同)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可持省級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或成績單等相關材料,申請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定。
成績認定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等級性考試成績不予認定。在2024年1月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期間已提交并審核通過外省市成績認定申請的考生,本次無須再申請。
考生申請認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相關科目的成績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為合格后,不可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若學生本人申請參加本市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以實際參加考試為準),其原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考生可持省級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等相關材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于3月25日至3月27日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學校于3月25日至3月27日通過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進行外省市成績認定申報。
未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請外省市成績認定,可參照外省市成績認定管理辦法執(zhí)行?忌质〖壙荚嚈C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或成績單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于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5:00到報名地所在的區(qū)招考機構提交申請,填寫《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區(qū)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進行外省市成績認定申報。
區(qū)招考機構于3月28日完成本區(qū)相關學生的申請和審核。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區(qū)招考機構于3月29日至3月30日向考生反饋外省市成績認定結果,并于4月3日前將考生簽字確認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確認表》交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四、成績公布
5月等級性考試、6月合格性考試成績的具體查詢時間及渠道另行通知。
五、成績有效期
(一)合格性考試成績有效期
合格性考試“合格”成績始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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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起,等級性考試成績均當年有效。
2020學年及之前入學的本市高中在籍學生,獲得的等級性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guī)〔2018〕6號)執(zhí)行,其等級性考試成績保留至2024年有效。
2022年及之前獲得的等級性考試成績的“其他考生”,等級性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guī)〔2018〕6號)執(zhí)行;“其他考生”在2023年獲得的等級性考試成績,保留至2024年有效。
附件:
1.2024年各區(qū)其他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地點點擊查看
2.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申請表點擊查看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4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