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考試說明
http://reabo.cn  2007年11月11日  來源: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一、考試的性質和目的

  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是全國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方法和手段,以達到對考生專業(yè)水平及素質進行客觀、準確評定的目的,以利于各高校根據本校藝術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美術類各專業(yè)新生,更好地培養(yǎng)合格的、符合社會需求的藝術人才。因此考試科目設置要求具備相關專業(yè)選錄人才的共性,試題難易程度適中,并能利于成績評定。

二、考察要求

  美術類專業(yè)考試要求以中學美術課程教學大綱和教材為依據,著重考察考生的藝術修養(yǎng)、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運用能力。

三、考試科目

  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寫(提供相關圖片)。

  色彩:靜物默寫。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滿分各為150分,專業(yè)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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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試目的

  考察考生的造型基礎能力、構圖能力,對人物的形體結構和人物特征與動態(tài)的把握能力以及藝術表現力。

  2.考試的內容和形式

  半身人像(含手)默寫(提供相關圖片)。

  考生按照試題要求,依據所提供的人物圖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試卷。

  3.考試要求

  構圖合理,造型嚴謹,比例準確,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表現方法不作統(tǒng)一限制,不得標有與畫面無關的任何標記。

  4.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鉛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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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試目的

  通過色彩的考試,考察考生的藝術修養(yǎng)、審美能力,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組織能力,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

  2.考試的內容和形式

  色彩靜物默寫。

  根據試題題意及試卷中規(guī)定的靜物組合用品,默畫出一幅色彩靜物畫(靜物組合中物品為生活中常見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飲料、廚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襯布等)。

  3.考試要求

  符合試題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試題內容;構圖完整,造型嚴謹;色彩關系準確,色調和諧,色彩豐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表現手法不限。卷面不得噴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標有與畫面無關的任何標記。

  4.考試用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鉛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水彩或水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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