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24年“筑夢計劃”招生簡章
http://reabo.cn  2024年4月12日  來源:同濟大學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有力有效推進鄉(xiāng)村全面振興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等文件要求,2024年同濟大學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筑夢計劃”,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原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理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中必須有物理和化學)高中畢業(yè)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qū)、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4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同濟大學2024年“筑夢計劃”招生計劃數(shù)不低于教育部規(guī)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guī)模。學校將根據(jù)各。▍^(qū)、市)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情況、歷年生源情況等因素編制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yè)計劃。具體招生計劃及分專業(yè)計劃以6月中旬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具體招生專業(yè)(類)及選考科目要求以最終發(fā)布的《同濟大學2024年招生專業(yè)(類)一覽表》為準。

  三、報名及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間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平臺),根據(jù)報名平臺的要求和流程,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完成報名。

  上傳報名材料包括:

  “筑夢計劃”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報名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報名材料應使用掃描生成的電子文件,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的《同濟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平臺中最新報名號保持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平臺中的志愿狀態(tài)為“待審核”時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2.確定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對于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并提交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的考生,在通過各。▍^(qū)、市)負責的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后,我校將組織材料審核,確定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

  高校專項報名審核通過名單6月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信息公開網公示,并按規(guī)定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四、填報志愿及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

  被學校確定為報名審核通過并經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填報同濟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放棄“筑夢計劃”錄取資格。

  2.投檔錄取

  高考投檔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規(guī)定進行。學校根據(jù)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按分省計劃進行錄取?忌2024年高考投檔成績要求如下:

  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

  注:學校認可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具體填報志愿方法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報專業(yè)必須符合同濟大學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五、資助政策

  同濟大學建立了“保障型資助、發(fā)展型資助、成長型資助”多維資助育人體系,通過“獎、助、貸、補、勤、償”等保障型資助筑牢生活保障,通過擎濟工程、勵志之星評選等發(fā)展型資助實現(xiàn)素質培養(yǎng),通過學業(yè)發(fā)展指導、海外交流交換等成長型資助強化能力提升,讓學生“入學有保障、生活有質量、發(fā)展有空間”。新生在拿到錄取通知書后,即納入我校的資助育人體系。在校期間被認定為助學成才服務對象的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參與勤工助學和發(fā)展型、成長型資助育人項目等方式,滿足就讀期間的基本經濟需求和發(fā)展需求。

  六、監(jiān)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同濟大學“筑夢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郵箱:jcc@#edu.cn。

  報名審核通過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七、附則

  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學校將取消該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郵箱:tjzsb@#edu.cn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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