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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語言大學2024年“志行計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
http://reabo.cn 2024年4月5日 來源:微信公眾號:北語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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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ǎng)需要,北京語言大學2024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1.招生地區(qū):
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四川、廣西、貴州、云南
2.招生對象:
招生地區(qū)內邊遠、貧困和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身心健康、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
3.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當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高考報名資格、戶籍和學籍資格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二.招生計劃
“志行計劃”招生規(guī)模為25人,分省計劃如下:
三.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
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6日00:00,
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報名。
2.報名材料:
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報,打印系統(tǒng)生成的《北京語言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中學審核、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并公示。具體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
往屆生或高中期間中學發(fā)生變動的考生,高中階段成績及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單需同時加蓋原中學公章;
。2)身份信息:
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個人陳述:
1000字以內,圍繞專業(yè)志愿和個人情況簡述成長經歷、性格品行、學習能力、興趣特長和生涯規(guī)劃等;
(4)綜合素質證明:
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中學開具的綜合素質評定意見,以及高中階段所獲相關證明材料。請勿上傳論文、專利材料。
(5)考生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按要求上傳并提交《北京語言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上傳申請表及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照片,確保完整清晰。不需郵寄紙質材料。
3.考生應確保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實有效。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材料不清晰、誤填、漏填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4.志行計劃限報1個專業(yè)志愿,不設專業(yè)調劑。
5.考生應密切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臺發(fā)布的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評審及錄取
1.專家評審:
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學業(yè)情況、綜合素質、專業(yè)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
2.資格認定:
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專業(yè)志愿、專家評審等情況進行擇優(yōu)認定,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
3.名單公示:
擬入選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資格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獲得入選資格。
4.志愿填報:
入選考生應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和學校要求填報志愿,否則視為自愿放棄。
5.審核錄。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地區(qū),按當地劃定的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且高考相關成績符合學校要求。
。2)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數(不含政策加分)排序,遵循分數優(yōu)先、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進檔考生進行審核錄取。
。3)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相關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4)其他未盡事宜參考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和學校招生章程執(zhí)行。
五.資助政策
學校承諾:“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睂W校開設新生“綠色通道”,新生到校可先辦理入學手續(xù),后依據相關政策對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學生在校期間設置有“愛心成就未來助學金”、“華夏勵志獎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可供申請。學校還設有完善的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綜合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資助咨詢電話:010-82303919。
六.監(jiān)督機制
1.志行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監(jiān)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
2.加強信息公開,入選考生名單實行高校、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部三級信息公開,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各省級招生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3.建立和完善監(jiān)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82303020,監(jiān)督郵箱:jiwei@blcu.edu.cn。
七.其他
1.學校各項招生工作安排可能因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學校工作做出調整,請密切關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通知。
2.學!爸拘杏媱潯眻竺皇杖∪魏钨M用。
3.本簡章由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15號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3
電話:010-82303943
傳真:010-82303135
招辦網站:zsb.blcu.edu.cn
陽光高考: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北語本科招生官方咨詢QQ群:43154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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